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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幕组之谜:以爱发电,还是借机诈骗?发电用的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4-07-09浏览:5

作者 | OK Monster

近日,国内老牌字幕组Eden突然宣布解散,并将矛头指向暑​​期档热门电影《All or Nothing》。

字幕组组长“邦德的猪”在个人微博宣布,伊甸园字幕组即日起解散,不再制作任何字幕。

据他介绍,解散字幕组的原因,是《All or Nothing》给字幕组“抹黑”:“我作为编剧、导演,并没有认真调查、了解字幕组,只是将投注、赌博等事情,想当然地归咎于字幕组。票房好,又怎么样?这不符合真实事实,只是捏造和假设。”

伊甸园字幕组成立于2003年,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字幕组之一,早年被网友评选为国内四大字幕组:伊甸园、锋软、断熊、人人,伊甸园是其中之一。

字幕组与电影公司的争执点在于,影片中王大陆饰演的顾天之是字幕组的一员,他所在的字幕组接到了诈骗广告,他因此成为了一名赌徒。

对于这一剧情的设定,《全有或全无》宣传机构伯乐营销CEO张文博曾表示,“王大陆饰演的顾天植是出于试试的心态,逐渐被诈骗情报所吸引”,与字幕组本身并无关联。

网友们分成了两派,支持字幕组的一方认为,虽然顾天之的字幕组拒绝了影片中的欺诈广告,但是欺诈组向各大字幕组发广告,这说明有字幕组充当了网络欺诈的帮凶。

还有网友认为,影片对字幕组的呈现较为中立,并无刻意抹黑的举动。也有网友指出,伊甸字幕组基本上已经“解散”,只是想借《All or Nothing》的热度,借机宣布解散。

最早的中文字幕组出现于2001年。有意思的是,如今处于“灰色”地带的字幕组,也曾得到人民网官方认可。不过字幕组的出现,是时代的使然,随着视频网站的兴起,版权相关法律的完善,字幕组逐渐成为无法“正则化”的普罗米修斯。

那么字幕组真的会接广告吗?包括伊甸园在内的多家字幕组解散的原因又是什么?野字幕组为何难以与官方视频网站合作?带着这些问题,小鱼与几位字幕组成员进行了交流,希望从他们口中了解到字幕组的真实情况。

(文中“鲤鱼”“冰冰”均为化名)

谁强迫你观看欺诈广告?

虽然《All or Nothing》的宣传方面澄清,片中的诈骗行为与字幕组无关,但还是有不少观众表示疑惑:如果字幕组真的没有收钱,为何影视资源里总是有那么多的广告?

首先我们要分清影视资源里的广告是违法广告还是商业广告。

“赌博广告一般都会被重新压制,通过一些盗版网站、外挂字幕的方式发布。”字幕组成员李宇告诉小宇。

如今大家都习惯使用盗版影视网站来获取资源、观看视频,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,这些盗版网站上发布的视频并不是字幕组主动提供的,而是盗版视频网站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字幕组的资源,放在自己的网站上。

(《All or Nothing》中的赌博广告)

在这个过程中,很多盗版视频网站为了牟利,会在资源中植入赌博、色情等广告,并在自己的盗版网站上放置大量违法信息的链接,诱导网民下载相应的应用软件,而这些软件一旦被下载,个人隐私信息对这些盗版网站来说就“清清楚楚”。

当然,也有少数字幕组抵挡不住诱惑,开始模仿盗版视频网站的做法,插入一些违法广告。

但相对而言,这些字幕组只是少数,一旦植入违法广告,被字幕组举报的风险就大大增加。2019年前后,就有字幕组因为植入违法信息被有关部门“下架”。

多数情况下,字幕组接的商业广告不涉及黄赌毒,这些广告往往和字幕组本身的定位有关,比如韩剧字幕组会接医美广告,英美剧字幕组会接英语学习APP广告等等。

(韩国某娱乐字幕组的医美广告)

而且,只有一些知名的“头部”字幕组才能接到广告,规模较小、不知名的字幕组其实很难接到商业广告,还在“为爱发电”。

发电用的是什么_发电用啥_用爱发电

字幕组的生与死

2021年,“人人影视字幕组”因版权问题被查,引发无数网友唏嘘。

如今,随着伊甸园字幕组的解散,昔日“四大”美剧字幕组就只剩下风软和断熊了,这两家字幕组也面临巨大的运营困境。

其他语种的字幕组也面临同样的境况,2022年,韩国三大娱乐字幕组凤凰天使TSKS韩剧社、幻想天堂综艺字幕组、女汉子字幕组均已“停更”许久。
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字幕组们的兴衰是不可避免的。

汉语字幕组诞生于互联网时代。上海交通大学影视翻译学者王定坤介绍,最早的汉语字幕组出现于2001年。当时宽带网络越来越普及,一些中国网民开始翻译外国动漫剧集,并在BBS、QQ等平台上分享。

2003年,美国情景喜剧《老友记》通过盗版DVD等渠道进口到中国,在国内掀起了一股“美剧热”。美剧迷们自发组织起来,成立了“F6全民徒步”论坛,发布翻译视频,堪称美剧字幕组的鼻祖。

同年,随着BitTorrent论坛的兴起和P2P软件的广泛使用,越来越多的国内网民能够在线观看、下载视频,锋软、伊甸园等字幕组也诞生了。

此后,《越狱》《火线》等美剧在中国热播,字幕组也进入黄金发展时期。

(《越狱》海报)

随着字幕组的发展,字幕组的工作领域也细分了,有不同语种(英语、日语、韩语、西班牙语、泰语)、不同类别(动画、电影、电视、纪录片、游戏)的字幕组。

此外,字幕组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工作流程:获取片源——翻译——校对——时间线——特效——压缩——发布。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负责人。

这些字幕团体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,一方面得益于当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尚不完善。

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国内的视频平台还不够成熟,观众对外国的电影电视剧很感兴趣,但却没有渠道观看,只能依靠字幕组进行搬运、翻译。

因此,在发展初期,字幕组一度得到官方的“认可”,如2011年初,人民网转发了《中国新闻周刊》的一篇报道《人人字幕组:互联网时代的知识布道者》,肯定了人人字幕组在教育资源共享与传播方面做出的贡献。

刚起步的视频网站也很乐意和字幕组合作。

当时,土豆、56网等几大视频平台主要发展UGC模式,视频很大程度上依赖用户上传。而且当时智能手机和视频拍摄还没有今天这么普及,很少有网民会自己拍摄和上传视频。因此,字幕组翻译转发的影视作品填补了这一空白。

然而字幕组自诞生之日起就背负的“原罪”注定了它终有一天会没落。

Entertainment Capital 的 AI 绘图
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“使用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整理、编辑已有作品或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,应当取得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”。

将现有的作品翻译成另一种语言,需要得到原作品版权人的授权,但大多数民间字幕组的翻译工作都没有得到授权,而且也没有报酬。

同时,不少字幕组建立自己的网站或APP,为未经授权的境外作品提供下载服务,可能构成对版权人信息网站传播权的侵犯。

为了规避风险,很多字幕组都会在资源视频上加上“免责声明”:“本作品来源及字幕均来自网络,仅供个人欣赏、学习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。”

但这样的免责声明并不能真正免除字幕组的责任。法律界普遍认为,字幕在网络上的公开传播超出了《著作权法》中“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”的范围,很难援引《著作权法》中的“合理使用”作为免责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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